安徽出台城市配电线电缆入地原则
发布时间:2009-5-16
来源方式:转帖
摘要
为加强城市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范城市配电网的电力电缆和架空线路使用,满足城市建设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日,安徽省电力公司组织制定《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线路电缆入地原
    为加强城市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范城市配电网的电力电缆和架空线路使用,满足城市建设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日,安徽省电力公司组织制定《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线电缆入地原则》。
    该《原则》明确指出:在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中,涉及城市配电网新建与改造,城市主要干道、景观道路(游览区和绿化区),省内旅游城市和核心风景区以及无架空线路走廊,且电力负荷和用户相对稳定、负荷密度较高的繁华街道或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密集区等区域可以使用电力电缆;配电网需跨越城市主要干道(包括景观道路)和一般主次干道以及高速公路、铁路的位置均宜采用电力电缆线路。
    电力电缆虽在经济性、输送功率、运行可靠性、故障查找和处理以及报装接电等方面不如架空线路,但是在节约地面上路廊资源,城市美观、景观建设方面比架空线路却要略高一筹。此次《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线路电缆入地原则》的出台,明确界定了使用电力电缆的范围,为配合城市市政建设,在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方面提供了依据。
    该《原则》还制定了城市配电网新建与改造中采用电力电缆的项目时采取的资金分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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